主角是张贤刘亦农的小说是《兵》,本小说的作者是最后一名所编写的宝宝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王江的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好在他与张贤同学三年,已经习惯了被他抢白,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道:“你就是一个呆子,我来当然也是为了打仗,如果又能打仗,又能带兵,呵呵,那不是更好吗?你难道甘心一辈子给别人当炮...
精彩章节试读:
张贤和王江提着自己的东西,也就是一个简单的包裹在车子的后面远远望着方师长与迎接他的人寒喧着,不知道自己会被安排到哪里。
那个带队的张连长走了过来,他拍了拍张贤的肩膀,问着张贤:“枪王,到我们连来,好不好?”
张贤愣了愣,道:“我听从长官的安排!”
张连长笑了,道:“好,我这就去与师长说去,让他把你放在我们连。”说着,快步跟了上去。
王江羡慕地看着张贤,道:“枪王!哎,我真后悔当初为什么我没有练成枪王,看他们这么喜欢你,你小子肯定前程似锦了。”
张贤却皱了下眉头,不快地道:“我当兵来一直想着去打鬼子,从没有想过要当官。你要是有这种想法,我劝你还是回重庆吧,别到部队来。”
王江的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好在他与张贤同学三年,已经习惯了被他抢白,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道:“你就是一个呆子,我来当然也是为了打仗,如果又能打仗,又能带兵,呵呵,那不是更好吗?你难道甘心一辈子给别人当炮灰呀!”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张贤当然知道这句名言,但另外他也知道,如果有丝毫功利之思,那这个兵不当也罢。
那边的张连长显然是与方师长说了些什么,方师长对着他们招着手,喊道:“小鬼,你们过来。”
张贤与王江连忙整了整军衣与军帽,以标准的跑姿跑到了方师长的面前,向着他和他边上的几个领导敬礼。
方直的旁边有一个三十四五岁的上校军官,此人个头并不太高,但是精神抖擞,面貌虽不及方师长长得端正,却也棱角分明,最让人一见就忘不掉的是他的那一对眉毛,并不浓厚,却并行一字,连一些弯度都没有,让人一见就觉得他应该是有城府的人。而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正如张贤所想得一样,这人确实有些谋略,而且他没有料到的是,这个人将成为他这一生中成败的关键。这个人就是十一师现任的副师长胡从俊。
“这就是你所说的枪王?”胡从俊问着那个张连长。
“是!”张连长点着头。
“哦,那我倒想见识一下。”胡从俊道。
方师长笑着阻道:“算了吧,老胡,我已经见识过了,你要见识就以后再说吧,我们都跑了一天了,也累了。”
胡从俊这才尴尬地笑了笑,道:“对,我都忘记,属下已经为师长备下了接风的酒席,一来是为了迎接师长的回归,二来也是为了庆祝您晋升为少将。”
“呵呵,酒席等儿再说。”方师长说着,指着张贤和王江道:“这两小鬼是我带来的娃娃兵,这个叫张贤,他就是枪王,这个叫王江,他们是同学。”说着,又对他们介绍着:“这位是十一师的副师长胡从俊。”
“胡长官好!”张贤与王江同时向胡从俊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