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我的女友是巫妖的小说叫做《我的女友是巫妖》,它的作者是南山墨农创作的玄奇小说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三公回过神来,急忙装出没事的样子,说:“去吧,做完了就回家,不要在老鹰山久留。”这是我们做道士先生的规矩,做事的时候就做事,做完了就走。哪怕是给帮亲戚朋友家做事,完了就走,要吃喝玩乐改天再去。“知道了...
精彩章节试读:
尽管镇上的、城里的、甚至村子里多少有点文化的人,都不拿正眼待见我们这种算不上正宗倒是的道士先生,认为都是装神弄鬼的江湖骗子,不值一提。但是三公一直告诫我,别人咋看是别人的事情,自己首先要看得起自己。我们道士先生不管是请神送鬼,趋吉避凶,做的都是善事。
想起来的确是这个意思,大到超度亡魂、小到收拾“夜哭君”,哪一件不是功德无量的事呢?
“嗯,小声点!”
三公的意思是怕师母知道他把公鸡送给外人,然后就会生气,就会不停地念叨,他受不了。
虽然家里不缺公鸡,三公就是著名的“黄鼠狼”,三天两头都能把公鸡逮回来,但是一只公鸡,怎么说也要值八九块钱,我们一家五口,一个月的油盐差不多就是这个价。穿的吃的用的,两个小师妹的学费,大多是靠三公的利市钱和卖鸡的钱。
回一个喜神,利市钱也就三块钱左右,大方一点的人家,最多给五块;那一升米,就算六斤的升子,五角钱一斤的大米,也不过就三块钱,加起来也没超过那只公鸡的价钱。
三公的这个善,行得有点大。
不过三公不要我说话,我也只得噤声。
第二天一早,临出门的时候,三公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架势。
“师父,还有什么要交待的?”
三公回过神来,急忙装出没事的样子,说:“去吧,做完了就回家,不要在老鹰山久留。”
这是我们做道士先生的规矩,做事的时候就做事,做完了就走。哪怕是给帮亲戚朋友家做事,完了就走,要吃喝玩乐改天再去。
“知道了,师父!”
老鹰山在马鞍山的西北面,不远,大概就七八里路,但是路不好走,都是崎岖的山路,而且大都是陡坡。
这是一个初冬的季节,我穿的是四个兜的那种军绿色衣服,很薄。
三公说以后我自己挣的利市钱都归自己用,要穿军大衣都不是难事。但是一件军大衣要三十多块,这一趟只能得三块钱,只够买件衬衣。
要是加上那只公鸡,至少可以买一件普通点的棉衣……
一路泥泞,山上的荆棘挂满了晶莹的冰凌子,风冷刺骨。我不敢耽搁,一路走得很快,却又小心翼翼,生怕泥巴脏了裤脚,好在九点半的时候赶到事主家。
这时,稀泥浆已经淹翻了脚背,那双新买的解放鞋已经看出颜色。绿色的确良衣服已经凝上一层薄冰,冰凌条纹像动物化石一样爬在胸前,身子一动就哔哔啵啵作响。
里面只穿了一件衬衣,中间夹着一件很薄的毛衣线,很廉价的那种,还不是真正的羊毛做的。
我冷得难受,特别是脚快冻僵了。
但是回喜神的事情不能耽搁,王家结婚的期辰也是三公算的,他的规矩我懂,具体到新娘什么时候出娘家的门、什么时候进婆家的门等等,时辰都很有讲究。